展位租金
摊位 |
最低(马币) |
最低( 美金) |
标准展位 (3米 x 3米) |
6,000.00 |
1,875.00 |
配套 A (3米 x 3米) |
6,950.00 |
2,175.00 |
配套 B (3米 x 6米) |
13,700.00 |
4,285.00 |
配套 B1 (6米 x 6米) |
27,400.00 |
8,570.00 |
四个展位組 (6米 x 6米) |
30,100.00 |
9,410.00 |
两个展位組 (3米 x 6米) |
14,500.00 |
4,535.00 |
展览净地 (3米 x 3米) |
5,700.00 |
1,785.00 |
预订程序
- 所有预订展位的参展商请于2008年2月15日前填妥“2008马来西亚海外华文书市”展位合约,同时附上公司及负责人签章并呈交至主办单位。
- 在签订展位合约时,参展商必须支付租金全额的50%;剩余的50%必须在2008年3月15日前支付。
- 若参展商在2008年3月15日后才签订展位合约,参展商必须全额支付展位租金。展位分配将依据当时的展位情况编排。
- 参展商不获准租用两个不同展區的展位,除非获得主办机构特别批准。
- 参展商必须支付全额展位租金,方可进入展位布置。主办机构有权重新分配展位予参展商。
取消费用
根据展位合约中的规章,参展商若取消任何预订的展位,将必须作出相关的赔偿。細则如下:
在2008年2月15日前取消展位 - 租金全额的50%
在2008年2月15日后取消展位 - 租金全额的100%
同样的取消守则将受用于2008年2月15日前或即日起签署的合约,所有取消的合约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主办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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